娼妓如何改变古代女性的地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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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sfewe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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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09-05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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娼妓在中国堪称最古老职业,商汤时便已存在,但它一直被视为“等而下之”的职业。从“巫娼”开始,娼妓就不单以性为全部工作。宋丁度在《集韵》中解释:“倡,乐也,或从女”,《说文解字》中“妓”则指“妇女小物”,南北朝时才被解释为美女或歌女。娼妓以女性为主体,对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女性身份和社会地位的改变产生了深远影响
2,娼妓促使中国女性有获得财产权的可能
中国传统社会中,女性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,财产权的缺失正是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重要因素。白凯女士在《中国的妇女与财产》一书中指出:“中国女性大多数是没有任何继承权的。”
1792年,早期女权主义者玛丽·沃斯通克拉夫特在《女权辩护》中,对女性的财产权利应等同于男性进行了阐释,后世的女权主义者进一步论述,如果没有财产权,女性将不可避免处于绝对弱势地位,成为依附于男性的附属品。
女性不得不依附于男性,这种状况在中国更为严重,中国女性几乎处于完全没有继承权的状况,没有权利,女性“被视作是社会的装饰品和婚姻交易中的财产”,在多数情况下,中国女性只是物品,根本不被当做人看,萧红在《呼兰河传》中描写的团圆媳妇儿,就遭遇了这种命运。
欧洲女性拥有财产继承权,其地位也因此远高于其他地方的女性,《欧洲中世纪妇女史》作者苏拉密斯·萨哈认为,欧洲妇女(尤其是贵族)相对东方拥有更好的地位,而这正是女权运动发生于欧洲,而非东方的重要原因。
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即证明了她的独立,也讽刺了女性必须依靠男性的社会观念。
在中国,只有极少数女性获得了拥有财产的权利,娼妓即包含在内。中国娼妓拥有的财产权十分有限,但对传统社会中的女性而言,这点财产权已显得弥足珍贵了。
拥有部分财产权,能够将女性从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的境遇中解放出来,洛克在《政府论》中明确提出“只有财产独立,才有人身独立的可能性。”卞玉京即是代表之一,它之所以能够离开教坊,成为独立生活的道人,与她在职业生涯中积累的财富密不可分,同样,杜十娘能怒沉百宝箱,也得益于其职业生涯能积累如此多的财富。
成为娼妓,固然生活凄惨,但却存在改变命运的机会,王书奴在《中国娼妓史》中记述,许多娼妓通过自己的职业生涯,为自己的养老和日后生活积累了财富。
娼妓所获得的财产权,也促进了其他妇女获取财产权,白凯在《中国的妇女与财产》中说:“寡妇逐渐的获取了财产的继承权。”从历史上的判例中我们可以发现,财产权利的给予正是建立在认同女性有能力支配财产的基础上,这种认同必定大量来自这些在社会上孤苦谋生的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