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翻译《国际法》却无视国际交往原则
英军封锁广州海面
1838年11月15日,林则徐被道光帝任命为钦差大臣,前往广州禁烟。据记载,林则徐到达广州后组织翻译班子,为自己翻译外国的政治、经济情报,甚至还组织人翻译了瑞士法学家瓦特尔1758年的著作《国际法》。
查询瓦特尔这部著作,其中有这样一句话,白话译文为:“均势的核心意义是妥协安排国际事务,没有一个国家能居于至高无上的主宰、支配他国的地位。”显然,组织人翻译这部书的林则徐不理解甚至忽略了这句话。
1840年1月18日,正在广州主持禁烟的林则徐向英国女王发出一封《谕英国国王书》,这封信以“窃喜贵国王深明大义,感激天恩,是以天朝柔远绥怀,倍加优礼”开头,林则徐要求英国国王:“惟所辖印度地方……贵国王诚能于此等处拔尽根株,尽锄其地,改种五谷。有敢再图种造者,重治其罪。”为了说服英国国王,林则徐还用因果报应学说威胁英国国王“天所佑而神所福,延年寿,长子孙,必在此举矣。”
从这封信中,我们看不到一个“开眼看世界”的林则徐,而是一个无知而又自大的清朝官员。实际上,林则徐的这种表现不仅体现在这封信上,在对英商的态度和策略上,林则徐同样如此。
禁烟过程中,林则徐为使外国商人遵守清朝法律,要求商人签署具结。要求外商遵从清朝法律,这点并无不妥,但在具体行文和操作中,林则徐却不断体现出自己对世界的无知。
林则徐谕令“凡在夷馆之人,均须签名画押,毋许一名遗漏”,他以“结得英吉利国及所属各国夷商,久在粤省贸易,渥沾天朝恩泽,乐利无穷”为具结起始,要求外商“嗣后来船永远不敢夹带鸦片,如有带来,一经查出,货尽没官,人即正法。”(据《林文忠公政书》乙集,卷一)
林则徐所采取的的连坐之法,令外商颇为恐惧,他们因害怕被逮捕而不敢签字。林则徐这一要求并不符合国际通行规则,自然遭到外商的抵制与反对,实际上“人即正法”一语,在清朝的法律之中尚无必要的根据。(据茅海建《天朝的崩溃》)
尽管林则徐组织人手翻译了大量西方情报,但从林则徐的行动中,我们并未看出他受到了影响,否则,他就不会在《谕英国国王书》中要求英国国王“接到此文之后,即将杜绝缘由,速行移覆,切勿诿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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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说林则徐在国际政策与外交策略上没有“开眼”源于天朝的体制,使他在对外交往上不可能平等对待其他国家,那么在禁烟期间林则徐所采取的各类策略,则进一步显示他并未因翻译西方情报而获益,也没有显示出他“开眼”的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