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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是如何保护著作权的?
来源:腾讯反思媒体 | 作者:sfeweb | 发布时间: 2014-04-12 | 22602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日本的著作权保护不是天生就有,其版权保护始于明治维新。

警方在宣布逮捕他的理由时这样说明:这样的案件是典型地侵害著作权(公共送信可能化权)。因为这种独家新闻是周刊杂志的生命线,如果提前泄密,将对杂志的销售打击很大。在日本这样的行为将被判10年以下或者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,这样的处罚在日本已经算的上是重罪,目就是要阻吓那些敢于越过红线不法之徒。

相同的提问很多人会问,如果在日本是杂志发行以后,或者专门网络刊登出来以后,就没有问题吗?其实著作权就是著作权,不管发行或者刊登与否,侵犯了著作权处罚也不会改变。但是公开发行或者刊登前如果被侵权,为何处罚要比杂志发行以后,或者专门网络刊登出来以后要严厉呢?因为其中还涉及一个公表权(发表权),这个权力是所有方的最优先权利,所以在考虑保护著作权时,这个附属权利是考虑的重要环节。

书评情节泄露也有版权规定

除了一般的杂志,还有很多作家也花费很大的精力对自己著作的进行保护,如现在日本很多作家都会事先通过网络宣传自己的新作品,到了发行的日子就会在日本全国的书店集中推出,目的是提高关注度,使自己的作品卖得更好。

2013年4月,村上春树的新作《没有色彩的多崎造和他的巡礼之年》在短短一周的时间销量达到了100万册,创下他的作品销售记录。当时在日本的亚马逊上事先预约购买者也达到了2万人之多。包括笔者在内,在读完这篇新作以后,都会不自觉地会写书评,或者在网络上写出自己的想法。这样做会把书内的最后结尾或者重要情节泄露出去,也会影响这本书之后的销量。

在日本这种泄漏情节的做法会不会被判作侵犯著作权呢?其实这种在网络上的简述,在日本著作法中不涉及日本著作权保护范围,除非是要针对某个特定人群重新写一遍,这个将触犯著作权中的翻写权利。其余的在网络上谈论小说的情节,都不触犯法律。

那么村上春树先生对种随意泄漏情节的做法无能为力吗? 这就不是著作权的保护的范围,而是适用于日本《民法》中条款,也就是泄漏情节造成读者的对于整篇作品阅读的不完整性,并且还要举证证明相互的因果关系。这种方法对于网络上的情节泄漏或许不会起很大作用,但是会对公共媒体(电视台,电台,报纸)的情节泄漏有一定的抑制作用。因为电视节目是公共传播,观众不能选择不听,最后这种事先的情节泄漏可以被证明是影响了读者的阅读。

考试试题也受版权保护

现在谈到日本各种著作保护,又想起《中国合伙人》中,关于美国托福,雅思的考题的问题,这种考题集的出现在美国方面是被认为触犯著作权保护,那么在日本过去大学的入试考试的题目集是不是有著作权呢?在日本大学入试的题目著作权是属于原来出考题的大学所有。因此不经过大学的方面的同意,擅自出版考试题集出版,或者上传网络都是侵犯学校方面的著作权(复制权,送信可能化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