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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艺的本质特征及其艺术构成要素
来源: | 作者:sfeweb | 发布时间: 2009-04-08 | 625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  因为曲艺文学创作在历史上主要表现为口头创作、口头表演、口耳相传。艺人即演员通常也是作家。这样,较少固定脚本,并呈现着“一遍拆洗一遍新”式的多度创作及加工修改的特点。在许多评书评话中,由于口语说表的需要,语体上不仅兼有叙事和抒情,而且多议论与说明,所有的文学手段均以顺应口头说表而存在。曲艺音乐是曲艺艺术构成的重要方面。

  由于曲艺的绝大多数曲种是演唱的,音乐性因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。曲艺音乐的内容包括包括唱腔音乐和伴奏音乐两部分,它是一种叙述性很强,且为“说唱表演”服务的音乐形式,所谓“音乐的节奏不能破坏语言的节奏,旋律的完整不能影响语意的完整”。其基本形态,按不同曲种音乐结构归类概括,可以分为“板腔体”和“曲牌体”两种。其中板腔体是以板式变化的手段来演唱故事;曲牌体是依内容的表达需要,将多个曲牌联缀起来演唱故事。这两种唱腔一般都有相对相对固定的曲头与曲尾,中间联缀的曲牌比较灵活;在曲牌体中又有以单曲反复来演唱的,称“单曲体”,主要用作抒情咏物和写景类的内容,但具体的演唱中变化也很丰富,单曲反复而不单调呆板。相应地,伴奏音乐主要为演唱服务。

  如同唱腔音乐的追求“字正腔圆”和“声情并茂”那样,伴奏音乐则强调一个“伴”字,讲究“托腔保调”。演唱忌讳吐字不清,伴奏忌讳忌讳喧宾夺主。曲艺的“说唱”是通过“说功”和“唱功”,包括表情动作、身段舞蹈等辅助表演的“做功”来完成的。其中“说功”讲求吐字、摹神、使噱、变口、贯口、批讲、口技等功夫的运用;“唱功”讲求行腔、送字、传声、抒情、酿味等功夫的运用;“做功”则讲求“手、眼、身、法、步”的配合及点到为止的传神示意。使用的道具,或以鼓、板等乐器兼用,或以扇子、醒木、手帕充任。其中,虚拟示意表演的写意性很强,所谓“转一个身十万八千里”,“换一副相老叟成孩童”。但无论怎样“做”,都要求不使其破坏听众对“说唱”的“听觉”欣赏,分寸感要求极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