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卦则与人的心理行为有关,其中既有主体修养的因素,又有心理承受能力等问题,其中还涉及到身心关系等问题,但在整个生命过程中,主体因素起主要作用则是可以肯定的。《周易》中绝大多数卦都是讲主体实践的,而所有的卦都与主体实践有关。《周易》认为,主体的参与和实践活动,是非常重要的,甚至是决定性的。不管这种作用是间接的还是直接的,其进一步发展,必然摆脱占筮形式,直接由实践来说明一切。在这种情况下,主体实践的意义被空前地提高了,它不仅仅是决定吉凶祸福的条件,而且是实现生命价值的根本途径。
现在有的人一提《周易》,就说是迷信。其实如果把这一部书放在它产生的时代背景中考察,你就会发现《周易》的道德观、德治观在中国思想史上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飞跃了。因为在《周易》产生之前,天命观具有绝对权威。一切“惟天为尊”,上天决定一切。《周易》古经当中已经凸显人的道德因素对事物吉凶结果的决定性作用。到了孔子的时代,道德的作用进一步得到重视,儒家更加重视个人道德修养的决定因素,认为“君子德行焉求福”。我们现在读《周易》,也同样更多是把它作为一种道德修养的著作来读解。
3.从《周易》产生的时代背景、文本内容看,《周易》是象数中包含着哲学义理
《周易》最初是不是一部讲普遍变化的哲学著作?要回答这个问题,首先要搞清楚两个问题。
其一,从体例上说,我们现在看到的《周易》分为两部分:一部分是《周易》古经上下篇,六十四卦的卦辞,三百八十六爻的爻辞;另一部分是《周易大传》十篇,也叫“十翼”,简称《易传》。
《易传》因相传为孔子所作而日益受到推崇,以至上升到“经”的高度,造成经传不分,卦辞、彖辞不分。西汉学者孟喜把“十翼”也统称为经文。班固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中记载:“《易经》十二篇。”师古注:“上下经及十翼。”后《易传》也成为科举明经科考试的内容,与经文平起并作,甚至可以说《易传》对中国古代哲学的影响逐渐超越经文的影响。
有学者说,《易经》是专指经文,《周易》则兼指经传,《易传》则专指“十翼”。其实,“周易”之名较“易经”更早出现,还没有《易传》时就已经出现了,而且“周易”、“易经”二名在实际使用中并没有明显区别。故后人所说《周易》有狭义、广义之分,狭义《周易》单指《周易》古经,广义《周易》则包含《周易大传》。
其二,儒家解释《周易》的目的。《周易》出现时尚无儒家、道家,而后来的儒、道两家却可同释《周易》,都借解释《周易》发挥各自的义理,且都认为自己的解释才是《周易》本义。